一、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租金补贴对象及条件
普通高等学校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学生(在校及毕业5年内)和出国(境)留学回国人员(领取毕业证5年内)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、返乡农民工以及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初创企业租用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(含大学生创业园、农民工返乡创业园),可申请租金补贴,租金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。租用已经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基地的人员,不列为此项补贴对象。
二、享受补贴标准
租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,每年补贴2400元;20-50平方米的,每年补贴3500元;50-100平方米的,每年补贴5000元;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创业、大学生村官在农业产业园创业,租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,每年补贴可放宽至8000元。补贴标准不超过实付租金,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。
三、享受补贴需要提供的资料及申报流程
(一)申请资料:1、填写《徐州市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》2、创业者《就业创业证》或《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》3、营业执照4、经营场地租赁合同5、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6、初创实体银行账户等原件和复印件。
(二)申报流程:携带《徐州市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》到所在园区对经营情况进行核查签章→企业(或园区统一)向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申请补贴→经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审核、财政部门复核后→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创业实体银行账户。
四、申请补贴时间
受理截止日期:2017年5月31日。
受理部门: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创业指导科
咨询电话:
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创业指导科
地 址:徐州市西安南路122-2号612室(原劳动局)
联系电话:0516- 85601055 123333